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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爆区域等级的划分(二)

2023-12-12 10:39 浏览

 防爆区域等级的划分(二)

爆炸是物质从一种状态,经过物理或化学变化,突然变成另一种状态,并放出巨大能量。极速放出的能量,将使周围的物体遭受到猛烈的冲击和破坏。

  爆炸必须具备三个条件:

  1)爆炸性物质:能与氧气(空气)发生反应并爆炸的物质,包括气体、液体和固体。(气体:氢气、乙炔、乙烷等;液体:酒精、汽油;固体:粉尘、纤维粉尘等)。

  2)氧气:空气。

  3)点燃源:包括明火、电气火花、机械火花、静电火花、高温、化学反应、光能等。

 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: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,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二类。 

 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: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率、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。 

  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爆炸性气体、可燃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,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三个区域等级。 

  0级区域(简称0区):在正常情况下,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、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。 

  1级区域(简称1区):在正常情况下,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。 

  2级区域(简称2区):在正常情况下,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,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。 

  注:正常情况是指设备的正常起动、停止、正常运行和维修。 不正常情况是指有可能发生设备故障或误操作。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爆炸性粉尘和可燃纤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,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二个区域等级。 10级区域:在正常情况下,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,可能连续地、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。(相当于国际标准的20区) 11级区域:在正常情况下,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,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。(相当于国际标准的21、22区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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